9個月前己經向銀行辦了50萬的信貸,因為還有資金需求,最近又向兩家銀行申請30萬的信貸,都沒有過件。繳款一直很正常,也用卡也是全額繳清,卻一連被兩家銀行拒絕辦信貸,這樣還能申請貸款嗎?我月薪是4萬3,還有機會嗎?



已經被兩家銀行婉拒過還可以再申請信貸嗎?
金管會規定無擔保負債上限不得超過22倍,以月薪四萬三來計算,確實有空間可以增貸,但一連被兩家銀行婉拒,這就值得探討。要知道銀行會評做風險性,很明顯問題點在於償還能力受到銀行質疑,又是近期增貸,再增貸三十萬信貸,快逼近負債上限,短期內風險驟升,銀行才會婉拒申辦。短期內聯徵次數己經兩次了,信用分數更不樂觀,不能在增加聯徵,被越多銀行拒絕申辦信貸,只會讓銀行留下不良的記錄在銀行內部,建議申辦前還是多電話詢問或找有免費專業諮詢信貸服務,評估信貸可行性,以降低變數和減少珍貴的聯徵次數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annion9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